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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流电源的基本技术参数

更新时间:2013-09-29        阅读量:2692

直流电源的基本技术参数

流一般输入电压:AC220V±10% 50Hz±5Hz ,输出的纹波与噪声:Cv≤1mvrms CC≤5mARms   

选用要点   

1) 220V和110V直流系统应采用蓄电池组。48V及以下的直流系统,可采用蓄电池组,也可采用由220V或110V蓄电池组供电的电力用直流电源变换器(DC/DC变换器)。   

2)供电距离较远的辅助车间,当需要直流电源时,宜独立设置直流系统。
   
3)蓄电池组正常应以浮充电方式运行。   

4) 铅酸蓄电池组不宜设置端电池;镉镍碱性蓄电池组宜减少端电池的个数。
   
5) 直流系统标称电压   
(1)控制负荷的直流系统宜采用110V。   
(2)动力负荷的直流系统宜采用220V。   
(3)控制负荷和动力负荷合并供电的直流系统宜采用220V。 
  
6)充电装置   
(1)应满足蓄电池组的充电和浮充电要求。   
(2)应为长期连续工作制。   
(3)充电装置应具有稳压、稳流及限流性能。  

(4)应具有自动和手动浮充电、均衡充电和稳流、限流充电等功能。   
(5)充电装置的交流电源输入宜为三相制,额定频率为50Hz,额定电压为380(1±10%)V。小容量充电装置的交流电源输入电压可采用单相220(1±l0%)V。   
(6)l组蓄电池配置1套充电装置的直流系统,充电装置的交流电源宜设2个回路,运行中l回路工作,另1回路备用。当工作电源故障时,应自动切换到备用电源。 
  
7)蓄电池容量选择条件   
(1)应满足全厂(所)事故全停电时间内的放电容量;   
(2)应满足事故初期(Imin)直流电动机启动电流和其他冲击负荷电流的放电容量;   
(3)应满足蓄电池组持续放电时间内随机(5s)冲击负荷电流的放电容量;   
(4)应以zui严重的事故放电阶段,计算直流母线电压水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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